| GJB9001C: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9绩效评价 | |
| 发表时间:2021-01-23 阅读次数:510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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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1.1、总则 组织应确定: a) 需要监视和测量什么; b) 需要用什么方法进行监视、测量、分析和评价,以确保结果有效; c) 何时实施监视和测量; d) 何时对监视和测量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。 组织应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。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成文信息,以作为结果的证据。 9.1.2、顾客满意 组织应监视顾客对其需求和期望已得到满足的程度的感受。组织应确定获取、监视和评审该信息的方法。 组织应对顾客抱怨或投诉实施改进,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顾客。 注:监视顾客感受的例子可包括顾客调查、顾客对交付产品或服务的反馈、顾客座谈、市场占有率分析、顾客赞扬、担保索赔和经销商报告。 9.1.3、分析与评价 组织应分析和评价通过监视和测量获得的适当的数据和信息。 应利用分析结果评价: a) 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性; b) 顾客满意程度; c) 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有效性; d) 策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; e) 应对风险和机遇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; f) 外部供方的绩效; g) 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需求; h) 质量经济性。 分析和评价结果应用于体系、过程、产品和服务的改进。 注:数据分析方法可包括统计技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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