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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深圳航材_广州航材分销商资质-飞机零部件合格证件和标识列表(参考 AC121-58R1)
    发表时间:2021-04-01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大 中 小】


    附录 1.飞机零部件合格证件和标识列表(参考 AC121-58R1)

    序号

    零部件类别

    合格证件和标识

    1

    标准件和原材料

    制造厂家出示的文件,表明其符合航空器或其部件制



    造厂家的持续适航性资料中明确的标准或规范,并具



    有制造厂家的发货单、发票或其他供货证明。如标准



    件生产商出具的合格证(COC)、原材料可追溯至热代



    码或批号的物理/化学性能的报告。

    2

    中国民航局批准

    (1)由民航总局批准的生产系统批准持有人对单个或


    的新件

    一组航空器部件颁发的适航批准标签/批准放行证书



    (AAC-038);



    (2) 根据 CTSOA 制造的航空器部件,必须以永久和易



    读的方式标示出下列信息:(Ⅰ)制造厂家的名称和地



    址;(Ⅱ)部件名称、型号、件号、或型号设计;(Ⅲ)



    序号和/或制造日期;(Ⅳ)使用的 CTSO 号;



    (3) 根据 PMA 制造的航空器部件,必须标明件号,并



    以标明“PMA”的信函方式标示出下列信息: (Ⅰ)名



    称;(Ⅱ)制造厂家或其标记;(Ⅲ)件号;(Ⅳ)该部件



    批准装于型号审定产品的名称和型号;

    3

    中国民航局认可

    所在国民航当局或其授权的生产系统批准持有人对


    的新件

    单个或一组航空器部件颁发适航批准标签/批准放行



    证书或者出口适航证书(适用于发动机、螺旋桨),



    如 FAA 表 8130-3,EASA表 1,或者是与中国有双



    边协议的其他国家出具的适航批准文件。

    4

    除新件以外的任

    按照 CCAR-145 部批准或认可的维修机构颁发的维修


    何用于更换的部

    放行证明(AAC-038)和部件状态信息。


    件


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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